会员服务

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

第一章  总  则 
第一条  联盟名称: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,以下简称“联盟”,是根据国家科技部等六部门《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》(国科发政【2008】770号)精神,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的积极支持下,联合国内从事石墨烯技术研发的主流企业、大学、科研机构,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,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,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,形成联合开发、优势互补、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。
第二条  联盟的组建宗旨是为了整合协调产业资源;以推进低成本石墨烯及装备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为目标,建立上下游、产学研信息、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;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培养、国际合作的平台;推动标准、评价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,促进成员单位的自身发展,提升低成本石墨烯的整体竞争力,从而达到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的目的。
第三条  成立之初,联盟发起单位共26家,目前已发展到139家,其中高校28家,科研院所14家,企业96家,政府1家。国内理事单位128家,国外理事单位11家,基本囊括了国内外从事石墨烯研发及产业化的主流单位。联盟以“技术为本、市场引导、产业优先”为基本指导思想,优先将最有应用前景的技术转化为高回报率的商业产品,快速并持续地为石墨烯功能材料产业注入创新活力,创造经济价值。着力推动我国绿色高端新材料产业在21世纪的稳步发展。
第二章  会  员 
第四条  联盟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 
(一)单位会员:具有一定规模且业绩良好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与特种设备生产(含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)、使用相关的企事业单位、检验检测机构、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、金融保险机构、宣教机构、社会组织等。 
(二)个人会员:在特种设备行业、学科领域内有一定成就和影响的专家、学者和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等。 
第五条 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 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 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 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; 
(四)热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活动。 
第六条 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 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 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 
(三)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或秘书处审查通过,报常务理事会备案。 
(四)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 
第七条 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 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 
(二)参加本会的学习、培训、研讨等活动; 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 
(四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反映诉求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 
(五)要求本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; 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 
第八条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 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; 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 
(三)遵守本会纪律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 
(四)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; 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 
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 
(七)自觉维护行业声誉,维护会员间的团结; 
(八)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事业和活动。 
第九条  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盟。 
第十条  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